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6-21 浏览次数: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繁荣发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省政府《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及面临的形势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中发〔2004〕3号文件,中共浙江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重点和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2005年,中共浙江省委又作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启动了”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财政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态势良好。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专业队伍迅速扩大,新生力量崭露头角,学科门类不断拓展,研究优势日益明显,社科工作的贴近性、规范性、整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创造活力进一步焕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取得新的进展,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为解放思想和凝聚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进一步强化,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总结浙江经验,丰富和发展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形成了一大批有份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我省的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至”十五”期末,我省高等院校获得国家级文科类重点学科1个、省级文科类重点学科78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 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5个,从事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人员17887人,一大批中青年学者进入了省“151”人才队伍;各类省级学会、协会等学术性团体共118 个。”十五”期间,全省社科工作者承担各种类型省部级以上课题2000余项,出版专著2300余部、发表论文6万多篇。
  但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党中央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等重要的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还处于成长阶段,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领军人物和学术团队既有数量偏少,也有质量亟待提升的问题;理论创新能力不够强,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还不够多;基层社会科学管理和科普宣传组织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及硬件设施与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还有明显差距。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需要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和科学回答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更加需要用理论创新为实践提供指导;需要加大和谐文化建设力度,提供更好更多的社科成果和科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十一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生动活泼的学术环境,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学术繁荣,为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努力建设”法治浙江”,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规划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坚持崇高的学术追求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
  2、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积极探索能充分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社科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机制和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宽松环境与良好氛围,增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内源动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人民群众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服务。
  3、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瞄准学术前沿,认真研究浙江现象,总结完善浙江经验,丰富发展浙江精神,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积极探索学科发展新途径,有目标、有重点地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品牌。
  4、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学术发展与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遵循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在学术发展中,既要把科学研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又要重视社会科学普及和成果推广;在科学研究中,既要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又要注重基础理论研究,既要注意总结经验,又要注重前瞻探索,既要尊重独立研究,又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资源,协作攻关;在社科事业发展中,既要抓学科建设,更要重视队伍培养,既要抓载体创新,更要注重制度建设,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对社科事业的投入,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提供人力、物力和基础设施保障。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机制灵活、管理规范、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精品不断涌现的格局,努力使我省社会科学事业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使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和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学科目标: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传统优势学科更具活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成为新的增长点,门类比较齐全,在一些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体系。
  ——成果目标:产生一大批对党委、政府决策具有重大参考价值、对社会生活产生积极影响的应用研究成果和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载体目标:形成以重大项目为纽带、知名学者专家为主干、开放式研究机构为平台、多出重大原创性成果为目标的科研组织。着力建成一批能发挥龙头作用、具有品牌效应的科研科普工作平台和基地。
  ——制度目标: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功能完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社科研究力量,能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多出人才、多出精品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人才目标:培养一批德才兼备、思想敏锐、视野开阔、治学严谨,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优良学术道德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造就一支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合理,具有浙江特色、浙江风格、浙江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
  三、“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
  (一)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深入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研究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我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鲜经验的理论总结。在学科建设上,不断完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一级学科,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为二级学科,以分领域研究为支撑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体系。在研究成果上,要形成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理论成果,推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部群众头脑的工作。
  (二)强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把研究和回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回答时代课题的重大作用。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时期发展的宏伟目标,着力研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新型城市化发展和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等事关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要紧密结合省委重大战略部署,着力研究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努力建设”法治浙江”,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探索和回答浙江作为发展和改革的先行省份率先面临的新问题,使理论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深化浙江历史文化研究
  加强对浙江历史文化的全面、系统研究,通过认真梳理浙江历史发展脉络,挖掘浙江丰厚文化底蕴,丰富和完善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揭示浙江发展变迁规律,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关心浙江发展的人们提供解读浙江现象和领略浙江灿烂文化的权威性读物和文献资料,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及其优秀文化传统,丰富中华文化宝库作出贡献。
  (四)优化基础理论研究
  大力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大力扶持对学科发展起关键性作用,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发展以浙江文化发展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为重点的文化学,以新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和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为重点的经济学,以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研究、浙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为重点的政治学,以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研究为重点的行政管理学,以重大社会问题、社区建设和乡村建设研究为重点的社会学,以民商法、行政法和地方法治建设研究为重点的法学,以比较教育思想史和教育体制改革研究为重点的教育学,以宋史宋学、民国浙江史和近代浙江变迁研究为重点的历史学以及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海洋经济与海洋文化、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学科和领域的研究。
  四、“十一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一批重大科研工程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基地”和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与传播的学会的建设,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加强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队伍的培养,取得一批能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高质量成果。
  扎实推进”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点围绕浙江当代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浙江名人研究、浙江历史文献整理四大板块,启动若干子工程,开展系统研究,出版系列丛书,打造浙江学术品牌,系统梳理、深入挖掘浙江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研究浙江现象,总结浙江经验,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
  (二)建设一批重点科研、科普基地
  以浙江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浙江现代化建设和当代学术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中心,按照”整合资源,规范学术,创新机制,生产精品,培育优势,建设队伍”的原则,建设25个省级重点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社科工作者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研究和协作攻关,打造浙江学术优势领域。
建立若干浙江省社科调研基地,使之成为研究者收集调研资料,跟踪发展动态,开展应用性研究成果试点的工作基地。
  建设一批科普示范基地,构筑深入基层和社区的科普咨询网络,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科普咨询活动的经常化、大众化和普及化,想方设法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着力提升公民人文素质。
  (三)构筑一批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科普活动平台
  完善服务决策的社科研究平台。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组织课题招标、委托研究和”策论”研讨,增强为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建设多样化的学术交流平台。以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为导向,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社科研究单位和学术团体,开展多形式、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学术年会”当代浙学论坛”,主办若干全国性、国际性的学术活动。
  认真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实施办法》,积极打造面向广大群众的科普咨询平台和网络。进一步扩大”社会科学科普周”的影响,形成省市县三级社科联、社科联与教学科研单位、社科联与学会”三向联动”的格局。继续办好”浙江人文大讲堂”等系列社科讲座,扩大其辐射面、影响力。充分发挥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社科信息传播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打造社科普及的品牌栏目。加强与省科协合作,共同打造浙江科普大平台,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贡献。
  有计划地出版一批质量高、社会影响大的系列成果。提高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的质量,扩大其影响,争取有2—3种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进入全国百强行列。争取建设一批有学术品位的媒体社科频道和栏目。
  (四)培育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
  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科研实力较强、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潜力较大的科研机构,着力提高它们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建设若干个实力和影响在全国处于本学科(研究领域)前三位的科研院所、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总体水平应稳居全国前列。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的人文社科应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并力争建设1—2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省社会科学院应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地方法制建设研究的龙头和中心。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要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党建研究和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优势,科研水平位居全国省级党校前列。党政部门研究机构要进一步发挥服务决策的”智囊团”、”人才库”作用。
  加强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支持、指导和管理。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学术团队的整合和发展。着力建设一批有全国影响、在系统内处于先进地位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2—3个示范性的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五)扶植一批优势学科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优势学科。”十一五”时期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我省高校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争取使我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比”十五”期间有明显增加。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使我省高校人文社科类博士 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增强。
  实施浙江新优势扶持工程,重点扶持我省具有相对优势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学、政治学等一批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培育新的学科优势,争取走在全国前列。
  (六)推出一批有影响的优秀成果
  大力扶持精品生产,努力提高学术品位和研究质量。”十一五”期间,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数量继续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努力增加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立项的比重。获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数量要比”十五”期间有所增加,”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一批优秀的学术著作,整理出版一批有影响的历史文献。
  (七)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社科人才
  启动浙江社会科学领军人物培养计划。选择10—15名有发展实力和一定学术影响的中青年学者,明确科研方向,选准研究项目,给予持续资助,培养出一批在学科领域中居国内领先地位,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加强学术团队的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的学术研究和科研管理团队。同时,努力培养一大批热心社科科普工作,与现代公众认知需求相适应的科普咨询和信息资料服务队伍。
  (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
  规划建设一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大省地位相适应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设施。力争完成省社会科学活动中心的立项和规划,通过新建、联建或改建等途径,建立集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科学普及、成果展示、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社会科学公益设施。
  加快社科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方便快捷的社科信息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联合建设省社科信息中心的办法和途径,整合全省社科信息资源,提高其利用率。建设一批能为党政机关、社科界和公众提供高效服务的社科网站和网上信息库,为研究者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为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提供一个高技术平台。
  五、“十一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重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真正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定期听取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汇报,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问题,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创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加强社科管理和研究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依法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各类阵地、学术活动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网站和论坛的管理。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产权,保障社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部门和研究机构的联系,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下达任务,提供研究所需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咨询意见,注重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和工作实践之中。
  逐步建立具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行性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列入对地方、有关部门和高校考核的内容,使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宏观规划、指导和管理中的组织协调统筹功能,切实承担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组成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领导,积极支持各级社科联履行桥梁纽带、组织协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等职能,充分发挥其整合社科资源的作用。要加强各级社科联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努力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水平。积极推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县(市、区)建立社科联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社科普及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加大对社科事业的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确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经费与科技经费同步增长。确保”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经费落实到位。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的增长加大对各类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经费、省级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经费和优势学科经费的投入。根据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的原则,要较大幅度地提高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力度,提高获奖者有关待遇;创造条件,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杰出人才奖励专项资金,重点奖励在社会科学战线上做出重大贡献的社科工作者;进一步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科普工作、网站、数据库和人文社会科学图书情报资料的投入。
  积极开拓哲学社会科学经费筹措新渠道。鼓励和支持社科研究机构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提供咨询、转让成果和提供有偿服务等途径,筹措科研经费。倡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并自愿提供经费资助。上级对自然科学和文化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适用于社会科学的,应予以参照执行。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途径。用改革和创新保证”十一五”时期社科重大任务的实施。
  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导向机制。以重大科研工程、重点科研基地和研究课题等为载体和纽带,引导研究方向,突出研究重点,整合社科资源,切实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立项工作,重点扶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和成果实际价值。加强各类课题评审间的沟通,为重大决策服务的研究要有不同课题成果的比较,力戒低水平重复。加强对学术研讨、交流的组织引导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创造和谐宽松活跃的学术氛围,为推进理论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
  完善社会科学研究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课题立项、鉴定验收、出版资助和成果评奖的评价标准和评审制度,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既能充分体现导向,又能倡导良好学风,促进研究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引导人才健康成长的公正、科学、合理的文科评价指标体系和业绩考评机制。
  完善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由重项目资助转为重成果奖励。适当扩大奖励面,加大奖励力度,落实奖励政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继续实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分类评奖和设立学术贡献奖的制度。设立省社科联优秀研究成果奖和社科普及奖。要加大对中青年社科优秀人才及成果的奖励力度,为年轻有为的社科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根据浙委〔2004〕17号文件精神,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享受相应奖励和有关待遇。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对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并做出显著贡献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予以表彰。要加强对有突出贡献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宣传,扩大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完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宣传机制。要贴近实际、贴近决策、贴近学科前沿,通过报送领导机关、媒体宣传、科普活动、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积极探索社科工作者为决策服务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畅通的社科研究成果报送和反馈渠道,构筑为领导决策、为社会服务的工作平台。完善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制度,加大资助力度,力求以系列化、丛书化的形式,组织学术精品出版。着力构建社科研究成果的宣传渠道,形成能有效运行的社会科学普及咨询工作系统。在国民教育中要适当加大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比重。制定《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实施细则》和《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大纲》,为社科宣传普及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科学学术性社团及民办社科机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要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学术性社团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学术团体整合社科研究力量、促进学术交流、组织科研协作和开展科普咨询的功能。切实加强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理顺管理关系,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省级社会科学杰出人才选拔、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社科人才在全省”151”人才工程中社科人才选拔的力度,增加”五个一批”人才奖励力度。探索资深专家制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备必需的工作助手,保证他们能集中精力从事高水平高质量的社科研究。
  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培养。通过组织培训调研、专题研讨、出国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要进一步扩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对外交流,有计划地组织选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骨干出国(出境)考察、进修和开展学术访问。加强与全国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单位的合作,大力加强对中青年学者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形成不拘一格发现、培养、使用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通过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显著提高人文社会科学年轻教师队伍的博士比例。
  切实落实人才政策,建立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开放灵活的人才配置机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为加快吸纳和集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表彰和宣传学术水平高和道德水平高的”双高”学者,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真正成为社会责任感强,学术水平高、道德修养好、社会需要和人民群众欢迎的社科工作者。
(浙发改规划〔2006〕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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