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举办第二十届“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查星星 发布日期:2008-11-12 浏览次数:4

各位同学:
    根据浙工院(1990)14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造就良好学风和校风,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十届“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作品的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独立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论文除外),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具有一定水平的自然科学、软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
 
二、参选作品提交办法
    1、参选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校第二十届“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见附件1);
    2、11月24日前将申请表和作品材料书面稿各一份上交学院团委,联系人:查老师,博易A楼205办公室,13958191989(682989);申请表和作品材料电子稿各一份发送到学院学术科技部邮箱:nxskj2008@163.com   联系人:章学栋,15858173456(646549)。
    3、填写申请表中“申请作品情况”时请注意作品类别;
    4、参选作品须注意原创性、真实性及规范性,论文规范请参考附件2;
    5、参选作品须有两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6、今年5月份没有参加申报立项的同学,也可以参加竞赛,作品提交时间、方式同上。学院将根据作品提交情况下发资助金。
 
三、奖励等级
    1、参选作品评选分化工生物类、机电信息类、人文社科类和艺术设计类;
    2、参选作品分别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授予荣誉证书;
    3、个人作品获奖者的获奖情况记入该学生的个人档案。
 
    2007年,我院35项作品在校第十九届“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0项。希望参加项目研究的同学继续刻苦钻研,保质保量完成科研项目,争取再创佳绩。
 
 
经贸学院团委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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