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2009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教务办
发布日期:2009-12-17
浏览次数:1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浙工大教〔2007〕7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中获得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以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1、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3、课堂教学成效显著,深受学生喜爱;
4、在各类教学环节中善于运用科学、现代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一学年内为校内本专科学生授课,主讲64学时以上(含理论和独立实验课程)。
6、各学院申报人数不得超过该学年全院专任教师的10%。
7、每个学期凡是授课每一门课程的学评教需在学院排名前10%(含)并且在学校排名前20%(含)。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一年内被认定有教学事故(含轻微教学事故)发生;
2、服务期不满一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好申请表在12月23日之前发至niying@zjut.edu.cn,过期不侯。学院将符合条件的老师上报校教务处。
经贸教务办
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