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银行协商,今年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将于10月21日开始,为使这项工作获得圆满完成,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屏峰校区:
新贷:10月21日-22日,每天9:45-15:00,在健B一楼报告厅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续贷:10月21日-25日,每天9:00-20:00,在屏峰东15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2.朝晖校区:
新贷:10月24日,10:00-15:0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依次进行。
续贷:10月25-28日,每天9:00-20:0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二、批次安排:
校区 | 日期 | 时间段 | 学 院 | 地点 | 备注 |
屏峰 | 10月21日 | 9:45-12:00 | 机械、生环、外语、法学、人文 | 健B一楼报告厅 | 新贷 |
12:30-15:00 | 经贸、药学、绿色制药、政管、理学 | ||||
10月22日 | 9:45-12:00 | 化材、计算机、建工、健行 | |||
12:30-15:00 | 信息、教科、艺术 | ||||
10月21-25日 | 9:00-20:00 | 所有学院 | 东15#综合事务大厅 | 续贷确认 | |
朝晖 | 10月24日 | 10:00-12:00 | 化材、机械、健行 | 尚德园学生综合事务大厅 | 新贷 |
12:30-15:00 | 建工、生环、药学、绿色制药 | ||||
10月25-28日 | 9:00-20:00 | 所有学院 | 续贷确认 |
三、学生需准备材料如下:
新生和首次申请的老生:
1.黑色水笔;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
3.工商银行灵通卡(19位卡号)复印件;
4.2013年贫困证明或者《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乡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5.家长承诺书;
6.品行说明书;
7.成绩单(新生在A4纸上填写高考成绩,由学院盖章确认;老生提供2012/2013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A4大小));
8.家长身份证号码(只需号码即可,合同填写时必须填入,不需提供复印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如家中未安装固定电话的,则需提供邻居或近亲属的固定电话)、家长的手机号码;
9.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10.扣款授权书
11.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银行提供)
(二)办理续贷的老生:
只需前往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查看续贷名单,并签字确认。若不续贷请提供不续贷证明(学生自拟不需盖章),其余情况默认为续贷,并不需提供其他材料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如身份证遗失务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的,可由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学院章。
2、关于学生的成绩:出现补考科目并补考通过者,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考没有通过即有重修科目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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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