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丽萍
发布日期: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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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银行协商,今年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将于10月21日开始,为使这项工作获得圆满完成,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屏峰校区:
新贷:10月21日-22日,每天10:00-15:30,在健B一楼报告厅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续贷:10月21日-27日,每天9:00-20:00,在屏峰东15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2.朝晖校区:
新贷:10月23日,10:00-15:3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依次进行。
续贷:10月24-27日,每天9:00-20:0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一、办理时间:
1.屏峰校区:
新贷:10月21日-22日,每天10:00-15:30,在健B一楼报告厅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续贷:10月21日-27日,每天9:00-20:00,在屏峰东15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2.朝晖校区:
新贷:10月23日,10:00-15:3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依次进行。
续贷:10月24-27日,每天9:00-20:00,在尚德园综合楼学生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二、场次安排:
校区 | 日期 | 时间段 | 学 院 | 地点 | 备注 |
屏峰 | 10月21日 | 10:00-12:00 | 经贸、机械、生环、外语、法学、人文 | 健B一楼报告厅 | 新贷 |
13:30-15:30 | 药学、绿色制药、政管、理学、化工、材料、海洋、 | ||||
10月22日 | 10:00-12:00 | 计算机、建工、健行、信息、教科、艺术 | |||
13:30-15:30 | 屏峰校区所有研究生 | ||||
10月21-27日 | 9:00-20:00 | 所有学院 | 东15#综合事务大厅 | 续贷确认 | |
朝晖 | 10月23日 | 9:30-12:00 | 化工、材料、海洋、机械、健行、建工、生环、药学、绿色制药、 | 尚德园学生综合事务大厅 | 新贷 |
13:30-15:30 | 朝晖校区所有研究生 | ||||
10月24-27日 | 9:00-20:00 | 所有学院 | 续贷确认 |
三、学生需准备材料如下:
(一)新生和首次申请的老生:
1.黑色水笔或者黑色钢笔;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
3.工商银行灵通卡(19位卡号)复印件;
4.2014年贫困证明或者《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乡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5.家长承诺书;
6.品行说明书;
7.成绩单(新生在A4纸上填写高考成绩,由学院盖章确认;老生提供2013/2014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A4大小));
8.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9.扣款授权书
10.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银行现场发放填写)
11.家长身份证号码(只需号码即可,合同填写时必须填入,不需提供复印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如家中未安装固定电话的,则需提供邻居或近亲属的固定电话)、家长的手机号码;
注意:(2-9)提到的准备材料请各位同学提前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用黑色水笔或者钢笔填写,不得有涂改),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带到现场备用。
(二)办理续贷的老生:
1.身份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并备注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
2. 2014年贫困证明或者《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乡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只需前往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查看续贷名单,提交材料,并签字确认。若不续贷请提供不续贷证明(学生自拟不需盖章)。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本人到场签定助学贷款合同,逾期和资料不全者经办银行将不予受理。办理时,不得由他人进行代签;必须提前15分钟进场。
2.关于品行说明书:由学院出具并加盖学院章,办理贷款前发给初贷学生;
3.如身份证遗失务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的,可由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学院章。
4.关于见证人:新贷场次的学生需安排两位辅导员老师在场并作为贷款见证人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合同上签字(必须由老师亲自签字,不能由学生代替,也不能用盖章代替)。每位老师须在每份由自己签字的合同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5.关于银行卡:申请学生必须提供19位卡号的杭州工行灵通卡或E时代卡,或者为杭州工行活期存折(卡号开头9558801202、9558811202、9558821202、6222021202、6222001202);请各位同学务必事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银行卡。
6.关于学生的成绩:出现补考科目并补考通过者,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考没有通过即有重修科目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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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