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进程和要求如下:
1. 9月20日前,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并将名单通过浙江工业大学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报送学生处备案;同时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工作程序。
2. 9月10日-24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http://172.16.11.122:8080/cas/login)进行在线申请,学生在线递交申请,上传《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或加盖乡级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照片,学院做好《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或加盖乡级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纸质材料的收取和信息复核工作。
3. 9月24日-9月28日,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10月6日11:30之前,各学院通过学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报送认定结果名单及认定工作评审报告。
5. 10月9日-10月15日,学生处汇总各学院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公示学校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
6.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结果上报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 组织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学院做好在线审核工作。
2. 上学期末转专业的兴趣生、特长生,本学期初转专业尚在试读期间的优秀生均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请使用校内网进行学工信息系统在线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页面显示错误、系统不稳定等错误敬请谅解,可在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继续操作。同时各学院请及时反馈错误信息,以便更好地完善该系统。
如有不明,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高丽萍,联系电话:85290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