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做好2017届就读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和诚信承诺的通知
作者:巴云奇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2

    根据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工作进程安排,经与工商银行朝晖支行协商,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读地助学贷款诚信还款信息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时间

地点

朝晖校区

 

58日-522

 

工行德胜支行

(北门附近)

屏峰校区

58日-522

东15学生综合事务大厅

   工作要求
(1)请每个贷款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前去确认,确认地点可自行选择;
(2)确认时请毕业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1份(附件1);务必打印,内容尽量排在一页内,并亲笔签名,工作单位未确定的填写“待业”,“合同号”先空着;
(3)还款账户默认跟贷款时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一致,核对时如发现有误,如需变更还款账户的,请携带身份证、还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前往工行朝晖支行办理(朝晖路220号朝晖支行206办公室);
(4)已考入研究生的学生提交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如尚未领取到入学通知书,可以使用盖有录取院校公章的调档函复印件、传真件、或其他相关可以证明已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5)如有同学需要在首次还款日之前还清贷款的,请自行前往工行朝晖支行办理(朝晖路220号朝晖支行206办公室);
   若有疑问请咨询电话85290885。

附件:
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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