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倪瑛
发布日期: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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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指导老师、201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0(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请各学位点及研究生指导教师近期指导、督促2016级研究生做好中期考核工作: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学习中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情况等方面,其中业务方面的考核是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情况。
请2016级研究生下载并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并请导师给出综合评价意见。于2018年1月12日之前由各专业班长汇总后交博A303由学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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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