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挪威两国政府达成的一致,双方每年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个月
访问学者/博士后:10个月
3.选派规模
1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限内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21,600挪威克朗/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选派类别具体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邀请信。
7.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应达到挪方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且需要在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同等条件下,提供符合挪方院校认可的托福/雅思成绩单者,挪方将予优先录取。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23年3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受理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推荐公函、被推荐人选名单及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一套)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挪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未被挪方录取人员,请推选单位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63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 A3楼 13 层(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3月1日前 | 对外联系 材料准备 | 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https://studyinnorway.no/scholarship-chinese-phd-students-and-researchers |
2 | 3月1-10日 | 国内申报 | 申请人完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申报,并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须获得挪方正式邀请信 |
3 | 3月18日前 | 受理单位推荐 | 受理单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 |
4 | 4月1日 | 对外推荐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审核通过的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向挪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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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8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挪方反馈进行录取 | 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 |
6 | 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申办签证,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预订机票等,按规定时间陆续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
关于准备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pdf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