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浙江工业大学全面推进新时代卓越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浙工大研〔2017〕7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新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上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进行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博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有志于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不涉及延期公开。
3.申请时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选题新颖,有较大创新性,有望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解决重大问题。
(二)资助年限
申请资助的期限为一年。资助期满后,按滚动推进原则优胜劣汰。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原有研究的,学生需提前提出申请,学校将终止该生的资助。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23年6月9日之前完成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含排名)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2.申请人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3.申请人指导教师及两位国内外同行知名教授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推荐表》;
4.申请人的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含开题报告及评审意见)。
二、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2度受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人员(已申请结题论文送审的除外)。
(二)材料提交
相关人员将经导师签字的中期考核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于2023年6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东教楼南202姜老师):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在资助期内获得)的佐证材料一份。
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请积极报名!申报材料请在2023年6月5日前交到博A303办公室,电子稿发到邮箱zhangyq2008@zjut.edu.cn.学院联系老师:张玉倩 85290277
附件: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doc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docx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xls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推荐表.doc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中期进展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