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及相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相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相应的招生条件。
2.“朝晖特聘岗位”聘任人员在聘期内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时,审核其身份时视同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3.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日:请教师通过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zjut.edu.cn/jsp/index.jsp)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点击“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进入申请页面。逐项填写“1.申请招生学位点”(每个类型要选一个主学位点,有且仅有一个主学位点)、“2.基本信息”、“3.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近五年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教师可以在2022年所填数据和系统同步数据基础上进行增删、修改),点“4.预览申请表”再次核对是否符合招生学位点条件,符合后点“5.确认并提交”。
请各位老师通过“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对照《审核办法》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进行填写,可只填写满足条件的选项,其他可不填。
具体操作手册各位老师可以在系统首页的“下载专区”点击“系统手册下载(导师)”,进入后选择下载“导师招生资格操作手册-导师V2.1”。
2.2023年7月13日前: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入口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表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导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位点所在学院从系统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
1.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2.学院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审核办法》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3.教师可向申请招生学位点所在学院咨询有关政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88320390、88320364;邮箱:zjutxwb@zjut.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3年6月26日
各位老师申报时注意,专硕的学位点可以选择两个以内的主学位,如MBA(125100)工商管理和MEM(125601)是分属两个主学位点的,在专硕的导师学位点填报勾选时请两个都要勾选上!同一个主学位点下,可以同时填报不多于两个副学位点,如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和MEM(125601)是属于同一个主学位点下,可以同时填报两个学位点导师!
学院专硕点如下:
一级学位点:工程管理(1256) 下属二级学位点: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工程管理(MEM125601)
一级学位点:工商管理(1251) 下属二级学位点:工商管理MBA(125100)
一级学位点:会计(1253) 下属二级学位点:会计MPAcc(125300)
附件:
附件2:必威西蒙体育官网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20220301(2022年3月起开始试行).docx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研究生院〔2023〕8号).doc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doc导师招生资格操作手册-导师v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