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的通知
作者:张玉倩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2022〕5号)、《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9号)规定(附件3)及《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2023〕15号),现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与评审推荐

2022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或在校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上交至所在学院,其中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排序后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盖章。

2.电邮材料。除《申报表》外,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申报表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

三、报送流程与评审推荐

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东科教楼南202)。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择优按照限额(我校推荐名额为47项)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实践成果奖。

四、联系方式

院内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90277

邮箱:zhangyq2008@zjut.edu.cn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在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博A303办公室!

附件:
附件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表.doc
附件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公布《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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