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及2023短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优课优酬”奖励是面向全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学历留学生)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设立的课程教学奖励。所有学院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2.课程教学内容满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要求,体现课程思政教育;考试或考查内容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有较好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3.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集中开展的本科实践环节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践指导记录、实践报告批改等。
4.落实考教分离。同一课程编号的两名主讲教师及以上授课本科课程(实践类课程除外)要求实施考教分离。
5.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课程应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并获得优秀。
二、评选程序
1.学校、学院(部)直接推荐。学院直接推荐名单已由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进行遴选汇总和公示,详见附件1。每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评课在学院前25%的教学班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奖励,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具体名单见附件2。以上名单中的课程教学班教师无需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上自主申报。
2.教师自主申报。未进入直接推荐名单的教师个人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于9月14日至9月21日将所有教学文档(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案单独上传到指定位置;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以佐证材料方式上传,其中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按成绩分布选择有代表性的3份拍照上传)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zjut.fanya.chaoxing.com)(详见附件3教师版操作手册)。
学校提供教案基本模板(附件4),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但须保持学院内部教案模板基本一致。
3.学院(部)审核推荐。学院(部)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申请的课程教学班进行综合评价,并按本学期学院(部)可推荐门次数(需扣除学院直接推荐门次数,详见附件5)排序推荐。公示后于2023年10月13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审核通过,并将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6,excel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4.学校审核。学校组织校内专家,通过调阅教学文档的方式并结合随堂听课等记录,对学院(部)推荐审核的课程进行抽查审核,最终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奖励办法
对于获得“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学校予按照45元/当量的标准核发奖励性课酬。获得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等方面优先考虑。
学校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组织工作和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专业建设与评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学院每年对本院“优课优酬”奖励在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和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并持续改进,不断强化“优课优酬”奖励的积极引导作用。
附件1. 各学院(部)优课优酬奖励直接推荐汇总表(2022-2023-2学期)
附件2. 学校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奖励教学班清单
附件3. 优课优酬申报教师使用版操作手册
附件4. 课程教案参考模板
附件5. 各学院(部)可推荐门次数汇总表
附件6. 各学院(部)审核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附件1:各学院(部)优课优酬奖励直接推荐汇总表(2022-2023-2学期).xlsx附件2:学校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奖励教学班清单(2022-2023-2学期).xlsx附件3:优课优酬申报教师使用版操作手册.docx附件4:课程教案参考模板.doc附件5:各学院(部)可推荐门次数汇总表.xlsx附件6:各学院(部)审核推荐汇总表-XX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