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工作。“优课优酬”奖励是面向全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学历留学生)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设立的课程教学奖励。所有学院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分中心评选
自本学期起,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程(留学生课程除外)中课程归属为人文情怀、艺术修养、社会责任、创新创业模块的,其“优课优酬”奖励推荐组织单位为相应的通识教育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模块总通识选修课程教学班数的20%。上述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应在分中心参加申报评选,在平台申报时“开课学院”一栏须选择相应的分中心,如有特殊情况确实要在学院参加评选的,需征得分中心和学院的同意,并在平台申报时“开课学院”选择相应的学院。各分中心的“优课优酬”奖励评选细则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2.课程教学内容满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要求,体现课程思政教育;考试或考查内容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有较好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3.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集中开展的本科实践环节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践指导记录、实践报告批改等。
4.落实考教分离。同一课程编号的两名主讲教师及以上授课本科课程(实践类课程除外)要求实施考教分离。
5.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课程应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并获得优秀。
三、申报程序
1.学院(部、分中心)直接推荐
根据学院直接推荐条件进行了汇总和审核,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2。学院直接推荐教学班的教师无需自主申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
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5290280,电子邮箱:tangyu@zjut.edu.cn。
2.教师自主申报
未进入学院直接推荐名单的教师个人根据某一门次课程的教学基本情况提出申请,于11月14日至11月19日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ykyc.zlgc2.chaoxing.com/)在线申报填写课程基本信息(必须选择后缀为2023-2024-1的教学班名称,对应本学期申报),无需上传材料。人文情怀、艺术修养、社会责任、创新创业模块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留学生课程)申报教师“开课学院”一栏须选择相应的分中心。详见附件3教师版操作手册。
3.学院(部、分中心)初审
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申请的课程进行初审,于11月22日前在系统里提交,并积极开展后续听课跟踪等工作。
4.学校公告
由学校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师生进行观摩与随堂听课。
5.每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附件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评课在学院前25%的教学班以及联考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课程教学班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奖励。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教师无需自主申报。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附件1:各学院(部)可推荐门次数汇总表.xlsx附件2:学院直接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3:优课优酬申报教师使用版操作手册.doc附件4:优课优酬学院管理员申报阶段操作手册.doc附件5: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学校教学示范课.xlsx附件6:通识教育分中心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