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转发《关于填报学校2022年度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成果产出的通知》
作者:刘慧敏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提升社科科研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成果质量,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133号),2022年度校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成果产出填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211-1231日期间所承担的社科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产出的相关学术论文与著作。

二、文件依据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133号)

三、填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陆社科科研系统。进入社会科学研究院主页,在页面底部的常用链接处设有快捷登录方式,点击右方科研系统新图标后,即可链接系统登录界面(或直接点击网址http://172.16.11.173,或从综合服务网-社科系统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成果绩效评价填报。项目负责人在论文绩效评价著作绩效评价板块选择成果,填写信息,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关联项目。

 3.各学院(部门)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对本单位项目产出成果进行材料审查,特别注意审核成果当量值与实际成果是否匹配。

四、填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部门)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分类导出、打印已在线审核通过的各类项目执行绩效成果产出登记表,于611日下午4:00前报送社科院。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各表首页均要求盖学院(部门)公章,标注成果已审核,与原件一致。同时将电子表汇总打包发送社科院邮箱,命名格式:2022年度校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成果产出汇总-XX学院(部门)。

因涉及学院系统审核成果当量,请管院有相关项目绩效的老师务必于62日前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并点击提交,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社科院。

五、特别注意

1.请各单位于611日前集体上报材料,不接受个人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成果需标注科研项目来源及编号,并与申请绩效评价的项目必须一致;

3.SSCIA&HCI论文以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提供的检索数据为准;CSSCI论文以2021-2022版本为准;

4.社科院在线审核过程中发现佐证材料不全、存有疑议情况时,将联系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提供。

六、社科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小雨

邮箱:skc2@zjut.edu.cn

联系电话:85290513

联系地址:健行楼b413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期刊及出版社名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527

 


附件:
附件2.期刊及出版社名录.rar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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