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二轮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24号,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在校非定向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
1. 短期访学: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
2. 国际学术会议: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三、申请条件
(一)短期访学申请条件
1. 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 已拿到外方院校的邀请函;
3. 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外方单位或其他国(境)外奖学金的经费资助;
4. 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
(二)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
1. 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接受;
3. 会议在申请人论文答辩之前举行,且主题与申请人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4. 应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
四、资助政策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可获得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最长为期1年的联合培养资助,其他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最长为期6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硕士研究生和已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的在读本科生可获得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最长为期3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
五、申请及立项
1. 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按照附件3操作指南,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3日),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系统提交后请及时提醒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分管领导审核。
2. 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5日之前将系统导出后学院盖章的《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二轮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东教南楼202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3. 研究生院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立项。
六、派出及管理
1. 获得资助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派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本次访学资格的,不影响下次申报。
2. 获得资助人员出国(境)前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流程》(http://www.gs.zjut.edu.cn/2024/0130/c7540a254727/page.psp),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未经备案出国(境)者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七、其他事项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仅资助获立项的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
2. 获学校推荐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研究生,暂不允许申报此次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待国家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以后,未录取的项目自动立项为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相关申请手续在下一批次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时补办。
3. 如学校相关文件有所调整,最终资助标准将以回国报销时的现行文件为准。
咨询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571-88320915
附件:
须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doc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2022】24号).pdf操作手册.zip